这是真实事件,被称为“黑色大丽花”的女星伊丽莎白·索特之死曾让洛杉矶警署伤透脑筋,倾尽警力协助破案。倒不是因为伊丽莎贝斯·索特名头响亮,而是因为这件命案实在太过血腥恐怖,使得整个美国,特别是洛杉矶的居民人心惶惶,一天不抓住这个残忍的凶手,居民,特别是女性居民一天都不得安生。很讽刺,从没在表演上夺得观众注意力的伊丽莎白·索特,死后倒拥有了比生前多上万倍的名气。 然而,洛杉矶警署用了3年时间调查这个案件,前后有数百人接受了调查,期间还有不少人自首声称自己是“摧花元凶”,然而经调查,无一人是真正的凶手。耗费了几年的时间,警察一无所获,杀害伊丽莎贝斯·索特的凶手如空气般消失得无影无踪,直到今天还没有找到,于是,这个“摧花狂人”成了与“开膛手杰克”同样的“名人”。
当希腊人猜出斯芬克斯之谜时,海洋的风暴与狂涛一齐静止下来,从此,水手们在地中海沿岸的航行便畅行无阻惬意自由。可是,谁曾想过,这宇宙生命世界中最难破译的谜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它不是那个狮身人面怪物所提出的问题,也不是人们至今也无法穷极思维吉猜想的宇宙,它正是我们自以为无比高贵的人类自身。 生物学家们在费尽心思解剖人体结构。 政治学家们在孜孜以求地探索人群的排列组合。 哲学家们在自我陶醉中醒来,发觉自己的思辨是多么苍白多么渺小。 精神分析大师们终于感到,他们正徒劳无益地处在精神崩溃的边沿。 人是不可穷极的。 人是不解之谜。 造物主不能拯救我们。 宗教与信仰不能拯救我们。 没有圣人先哲能够拯救我们。 甚至连我们自己也不能够拯救自己。 我们从离开母体那一刻就在不断地堕落,就在不断地制造掩饰故弄玄虚。无论人们用多么美丽的诗篇去赞美生命,人的产生始终是一出无法更改的悲剧。 至少我就是这样一出悲剧。至少我所认识的那几位同龄的“时代英雄”就是这出悲剧中的角色。 我不想为自己辩解。 当我为珍惜爱情悲壮地离开我的爱人,而她却反目成仇不断地用利剑刺伤我的时候,在每一个长夜里我流着泪怀念着那些美好的日子并独自饮下杯杯苦酒;虽然,我知道只要我向她哪怕只讲一句心中真实的痛苦,她就会更加疯狂地爱我,跟我一同走向地狱,我仍然没有辩解也不想辩解。 当无数的人从我身上踏过去的那一刻,我听到自己的肋骨发出“喀嘣喀嘣”的断裂声,我没有痛苦没有分辩,虽然那时恐惧笼罩了我的世界,我仍然相信我对于这世界是无辜也是无关紧要的,只要我大声呼叫,许多人就会绕过我那被打倒在地的躯体。 当特别调查组的几位先生来蓝江市医院我那间严密看护的病房,对我声色俱厉地控诉时,我刚刚吸够了氧气精神状况极为良好,我宁愿听他们的训斥也不想为自己辩解,那时,其中一位与我年纪相似的先生曾多次提示我可以按我自己的思路予以辩解,我也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好意。 当我的律师在法庭上举出大量的证据证明我的无辜时,我自己也觉得这只是一场闹剧而无聊得直打哈欠,以致于法官先生不得不对我提出警告。 我不想辩护并不是我不愿为自己辩解。古人说:“哀莫大于心死”,当我发现我已无意间卷入后来轰动全国的“阳光事件”时,我的心就已经死了。死人不知道痛苦当然也不会为自己去辩解了。 遗憾的是我不是一个真正的死人,我的躯体还将在世界上生存几十年,我体内的器官还在不停地运转,我的悲哀还会延续下去,我的辩护自然会以故事的种种方式在人群中辗转播放。 然而我毕竟只是一个濒死的人。“人之将死其言也哀”,当我提笔写这篇故事的时候,我只想向人们展示人这样一个难解之谜的形成过程,既不想为自己辩护,也不想推倭他人,更不想被人们曲解为揭露“朋友”的隐私了。当然我更不希望人们看到这篇故事时去对号入座去任意猜测,因为故事中的人物都是非真实的,故事的主要事实都是我这颗茫然无觉的脑袋在不断的幻觉中虚构出来的。我本不应写这篇故事,我只是在渐渐死去的过程中想演示一次生命的悲剧情节而已。 斯芬克斯死了,因为人们猜破了它的谜语。我没有死,因为我需要演示悲剧,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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