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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苦行记 马克·吐温

    世界名著 已完结 转载 23万字数 3万阅读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性游记,内容庞杂,联系松散,跳跃性大。作者以夸张的手法记述了他从1861年至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大多是作家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

    "我"千里迢迢,在那广阔的沙漠和平原上跋涉--游历于远西地区的山中,看到野牛、印第安人、草原犬鼠和羚羊,经历种种冒险,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快生活。"我"还有可能被吊死或剥掉头皮。

    这个地方盛产金、银、铜、铁、水银、大理石、花岗岩、石膏、盗贼、杀人犯、亡命徒、女人、儿童、律师、基督徒、印度人、中国人、西班牙人、赌徒、骗子、恶棍、诗人、传教士、以及傻瓜笨蛋、胆小懦夫。

    高苏特印第安人是"低劣"的民族,"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比非洲的凯茨人还要低劣",是"未开化的""野蛮的""耻辱的",是"一种矮小、羸弱、\'骨瘦如柴\'的动物",布满"污垢",是个"冷漠、鬼祟、奸诈的民族",他们"偷偷摸摸""毫无表情""懒惰、忍饥耐饿、不知疲倦","他们是些不要脸的乞丐","他们的祖先是同类的黑猩猩、袋鼠或是挪威老鼠,以及进化论者追溯到的任何动物始祖"。

    跨过印第安人悲惨的遭遇,那黄色的华人也未曾脱离种族主义的深渊。依照西方种族主义划分,黄色的华人位于种族阶层的中间,高于印第安人和黑人。

    19世纪,随着淘金热的兴起,大量中国人涌入美国西部。他们为美国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对西部开发做出了贡献,却以无数辛酸血泪书写着自己苦不堪言的生活。

    晚上10点钟,是中国人最得意的时候,在每一座低矮窄小肮脏的棚屋里,飘散着淡淡的佛灯燃烧的气味,那微弱,摇曳不定的牛脂烛光照出一些黑影,两三个皮肤姜黄,拖着长辫的流浪汉,蜷伏在一张短短的小床上,一动不动的抽着大烟。白人对华人冷漠、歧视甚至虐待。有时,华人需要为白人的小偷小摸受罚,为他们的抢劫罪去坐牢,为白人蓄谋的的谋杀案而送命;"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华人的"生活本来很贫困却被当政者搜刮讹诈"。

    最早在弗吉尼亚(内华达准州的城市)公墓里落户的是26个被杀害的人,当时发生了那么多杀戮事件,其原因在于在新辟的矿区里流氓无赖占优势,任何人要"杀过人"才会受到尊敬,这是当时的说法。

    如果来了个生人,人们不会问他是否能干、诚实、勤快,而是--"他杀过人吗?"如果一个人背着六七个人的血债而来,他的价值立即受到承认,人们会找上门去巴结他。一个人因为是杀人犯而备受尊重,真是彻底把法律游戏化了。但是,边疆是一块正在被开拓的蛮荒地带,生存乃成为来到美国西部的人们的头等大事。

    《苦行记》(初版)共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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