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凡国博君尊者,未尝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于天下者也。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禄,则法必严以重之。夫国治则民安,事乱则邦危。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恶以御民力,事实不宜失矣,然而禁轻事失者,刑赏失也。其治民不秉法为善也,如是,则是无法也。
故治乱之理,宜务分刑赏为急。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赏不分也。治国者,其刑赏莫不有分:有持以异为分,不可谓分;至于察君之分,独分也。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故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
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然则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禁尚有连于己者,理不得相窥,唯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窥者多也。如此,则慎己而窥彼,发奸之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如此,则奸类发矣。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是以有术之国,不用誉则毋适,境内必治,任数也。亡国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任人而无数也。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数也。故有术之国,去言而任法。
凡畸功之循约者虽知,过刑之于言者难见也,是以刑赏惑乎贰。所谓循约难知者,奸功也。臣过之难见者,失根也。循理不见虚功,度情诡乎奸根,则二者安得无两失也?是以虚士立名于内,而谈者为略于外,故愚、怯、勇、慧相连而以虚道属俗而容乎世。故其法不用,而刑罚不加乎僇人。如此,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实故有所至,而理失其量,量之失,非法使然也,法定而任慧也。释法而任慧者,则受事者安得其务?务不与事相得,则法安得无失,而刑安得无烦?是以赏罚扰乱,邦道差误,刑赏之不分白也。
韩非子·初见秦
韩非子·存韩
韩非子·难言
韩非子·爱臣
韩非子·主道
韩非子·有度
韩非子·二柄
韩非子·扬权
韩非子·八奸
韩非子·十过
韩非子·孤愤
韩非子·说难
韩非子·和氏
韩非子·奸劫弑臣
韩非子·亡征
韩非子·三守
韩非子·备内
韩非子·南面
韩非子·饰邪
韩非子·解老
韩非子·喻老
韩非子·说林上
韩非子·说林下
韩非子·观行
韩非子·安危
韩非子·守道
韩非子·用人
韩非子·功名
韩非子·大体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韩非子·难一
韩非子·难二
韩非子·难三
韩非子·八说
韩非子·难四
韩非子·八经
韩非子·难势
韩非子·五蠹
韩非子·问辩
韩非子·显学
韩非子·问田
韩非子·忠孝
韩非子·定法
韩非子·人主
韩非子·说疑
韩非子·饬令
韩非子·诡使
韩非子·心度
韩非子·六反
韩非子·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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