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纪

元史 by 宋濂,王祎

2018-7-21 03:42

  ◎选举三   ○铨法中   至元四年,诏:“诸官品正从分等,职官用荫,各止一名。诸荫官不以居官、去任、致仕、身故,其承荫之人,年及二十五以上者听。诸用荫者,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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