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第一卷

洗冤集录 by 宋慈

2018-11-28 21:37

  与前检无异,方可保明具申。万一致命处不明,痕损不同,如以药死作病死之类,不可概举。前检受弊,覆检者乌可不究心察之,恐有连累矣。   检得与前验些小不同,迁就改正;果有大段违戾,不可根据随。更再三审 ...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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