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清代〕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木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芙蕖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怠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译文 荷花与其它草本植物似乎有些不同,但也有根没有树,一年生一次,这些特点是相同的。花谱上说:“生长在水中的叫草芙蓉,生长在陆地上的叫旱莲。”就不能不说是草本植物了。我夏天视它为生命,不是故意效仿周敦颐以因袭前人现成的说法,而是因为芙蕖恰如人意的地方不止一样,请让我详细地叙说它。 各种花正当时(惹人注目)的时候,只在花开的那几天,在此以前、以后都属于人们经过它也不过问的时候。芙蕖就不是这样:自从荷钱出水那一天,便把水波点缀得一片碧绿;等到它的茎和叶长出,则又一天一天地高起来,一天比一天好看。有风时就作出飘动摇摆的神态,没风时也呈现出轻盈柔美的风姿。于是,我们在花未开的时候,便先享受了无穷的逸致。等到花苞开花,姿态娇嫩得简直要滴水,(花儿)相继开放,从夏天直开到秋天,这对于花来说是它的本性,对于人来说就是应当得到的享受了。等到花朵凋谢,也可以告诉主人说,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于是又在花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了果实,一枝枝独自挺立,还像未开的花一样,和翠绿的叶子一起挺然屹立(在水面上),不到白露节下霜的时候,它所擅长的本领不会(呈献)完毕。以上都是说它适于观赏的方面。 适宜鼻子(的地方),那么还有荷叶的清香和荷花特异的香气;(以它来)避暑,暑气就因它而减退;(以它来)纳凉,凉气就因它而产生。 至于它可口的地方,就是莲籽与藕都可以放入盘中,一齐摆上餐桌,使人满口香味芬芳。 只有霜打的枯萎的叶子,七零八落很不好看,好像成了被遗弃的废物;但是把它摘下贮藏起来,又可以一年又一年用来裹东西。 这样看来,芙蕖这种东西,没有一时一刻不适于观赏,没有哪部分哪一点不供家常日用。(它)有五谷的实质而不占有五谷的名义,集中百花的长处而除去它们的短处。种植的利益难道有比它还大的吗?我视为生命的四种花草中,以芙蕖最为宝贵。可惜酷爱了它一生,却不能得到半亩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赖以生存的地方。只是挖了个斗大的小池,栽几株敷衍了事,又时常为小池漏水而忧虑,盼望天上降雨来救它,这大概是所说的不善于养生而把它的生命当作野草一样作贱吧。 注释 注:文中的“茂叔”为宋朝周敦颐,字茂叔。南宋文学家,道州营道人,著有《太极图说》 《通书》等。《爱莲说》为他的作品,与本文有相似之处。 谱:花谱。 倚:依靠。 效颦:效仿。 袭:沿袭,因袭。 可人:适合人的心意,讨人喜欢。 不一而足:不止一件或不止一次出现。足,充足,足够。 备:全部。 葩:花。 当令:正当时令,这里指最佳观赏时节。 秋:这里指时间。 及:等到。 飘飖:随风摇摆。 袅娜:形容草木柔软细长。 逸致:飘逸情趣。致,情趣。 迨:及,等到。 菡萏(hàn dàn):荷花的别称。 自夏徂秋:从夏天(一直开)到秋天。徂,往,到。 乃:于是,就。 并擎:一起高举。擎,高举。 可目:适合观赏,看着悦目。目,作动词用。 可鼻:嗅着香气怡人。鼻,作动词,嗅着。 异馥:特别的香味。 可人之口:可口,好吃。 互芬齿颊:意为莲花、莲藕都使人口中生香。互,交互,共同。芬,形容词使动用法,芬芳。齿颊,牙齿和脸颊,指口腔。 去:除去。 倚此为命者:李渔《笠翁偶集·种植部》:“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腊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下文“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亦本此。 无如:无奈 安身立命:生活由着落,精神有寄托。安身,容身。立命,精神有所依附。 病其漏:担心池子漏水。病,名词的意动用法,以……为苦。 乞:祈求。 殆:大概。 草菅:野草。 李渔 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兰溪夏李村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剧家、戏剧理论家、美学家。被后世誉为“中国戏剧理论始祖”、“世界喜剧大师”、“东方莎士比亚”,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文化产业的先行者,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一生著述丰富,著有《笠翁十种曲》(含《风筝误》)、《无声戏》(又名《连城璧》)、《十二楼》、《闲情偶寄》、《笠翁一家言》等五百多万字。还批阅《三国志》,改定《金瓶梅》,倡编《芥子园画谱》等,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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