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援引过宪法,它从楼群间 飞向大火烧过的 圆明园,就好像这种事 如果发生在太平洋的深处,而那里 刚好有座冒烟的海底火山, 也不奇怪。奇怪的是, 在某种意义上,火,无论大小, 都是一种罪,而火光则是 暧昧的惩罚。至于燕子的自由 看上去仿佛也仅仅是 暂时经受住了理智的考验。 假如燕子有罪,它确实没有义务 向我们自证,它是否无辜。 但是,燕子已证明过的,算什么呢。 燕子飞过清华,1995年4月 是一扇历史的私人窗口; 燕子飞过窗口,它飞过时, 朱令没有看见它,朱令正躺在医院里, 与死神巧合整个北京 只能找到三十盒普鲁士蓝。 而投放到咖啡杯中的铊, 经过离弃的失窃,激动如铁证 现在必须要经得起 钢牙的邪恶。是啊,这么小的空间, 这么鬼没,犹如实验室里的 幽灵,手伸出,又缩了回去; 这么单纯的剂量,投放的次数 不会超过三次;而有关的嫉妒 又被人性宣泄得这么浅显:谁让你 每天十二点回宿舍妨碍大伙—— 这里,大伙谐音大火,纯属巧合。 而我们,隔着看不见的栅栏, 看上去像彼此怀疑的狼群。 不仅狼群,还危险如我们有 危险的矛头。是啊,我们的矛头 该指向谁呢?或者,我们 还是我们的矛头吗?或者, 在这美好的春天,真的有人有资格指出 我们的矛头应该指向哪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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